发文标题: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所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沈政办发[2013]71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3-9-23
实施时间: 2013-9-23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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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3〕4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全口径预算编制管理
  (一)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
  1.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各地区在不断完善公共财政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前提下,要全面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扩大试行范围,健全收支政策。同时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社保基金编报工作。
  2.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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