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住金字[2014]77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时间: 2014-12-5
实施时间: 2014-12-3
失效时间: 2015-12-2
法规类型: 住房公积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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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处、室,管理处:
  为规范全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的“以下”包括本数,“以上”不包括本数。
  本基准自2014年12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15年12月2日。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管理办法》(青住金字〔2011〕29号)、《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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