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2015年重点税源报表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地税函[2015]11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2-5
实施时间: 2015-2-5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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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地税局各单位(不含稽查局):
  为了进一步发挥重点税源监控工作在组织收入、税收征管和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2015年总局重点税源工作制度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市局研究制订了2015年重点税源监控报表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控范围
  2015年继续实行重点税源企业分级监控管理制度。
  (一)纳入总局监控的重点税源纳税人标准与上年保持一致,具体如下:
  1.2014年实际缴纳营业税100万元以上的营业税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500万元以上的各类纳税人;除上述税种外,实际缴纳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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