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确定市区配建经济适用住房结算价格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价格[2014]31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青岛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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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各开发建设单位:
  根据《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45号)、《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19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我们对市区配建的经济适用住房结算价格进行了测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配建经济适用住房结算价格用于政府与开发建设单位的结算。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配建经济适用住房结算价格确定为每建筑平方米3800元,城阳区配建经济适用住房结算价格确定为每建筑平方米3550元,黄岛区配建经济适用住房结算价格根据区域不同分为三档,分别为每建筑平方米3200元、3500元、3800元,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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