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价发电[2014]17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9-1
实施时间: 2014-9-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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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中石化山东分公司、中石油山东分公司及有关成品油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4〕246号)有关规定,现就调整我省成品油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05元和10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8440和7335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品油标准品价格见附件1。
  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调整,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88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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