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降低胶州湾隧道车辆通行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价费[2014]43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9-30
实施时间: 2014-1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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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青岛国信胶州湾交通有限公司:
  为促进西海岸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降低胶州湾隧道车辆通行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类客车(7座及7座以下客车)通行费标准为15元/车次;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车载装置(ETC),通行费为12元/车次。
  二、出租车载客通行隧道通行费标准为15元/车次,空驶通行隧道通行费标准为10元/车次。
  三、其他车型通行费标准仍按青价费[2011]29号文件执行。
  本通知自2014年11月1日零时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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