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发行2014年青岛市政府债券[三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库[2014]21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4-8-8
实施时间: 2014-8-8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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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2014年青岛市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支持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57号)的有关规定,经青岛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发行2014年青岛市政府债券(三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一)发行场所。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
  所债券市场发行。
  (二)品种和数量。本期债券为10年期记账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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