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基[2014]9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2014-11-1
失效时间: 2016-10-3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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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区(市)财政局、农业局:
  为加强和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效益,现将《青岛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岛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政策,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财政奖补项目质量和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财农改〔20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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