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
发文时间: 1985-8-29
实施时间: 1985-8-29
失效时间: 1989-1-1
法规类型: 内审行业规定 审计实施办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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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一条、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审计机关是代表国家执行审计监督的机关。通过对国务院各部门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收支,财政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同国家财政有关的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以严肃财经纪律,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宏观控制和管理,保证经济体制改
革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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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审计条例
发文文号:国务院令第21号
发文部门:国务院
发文时间:1988-11-30
实施时间:1989-1-1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废止1993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发文文号:国务院令第154号
发文部门:国务院
发文时间:1994-5-16
实施时间:1994-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