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铁路货运价格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15]183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5-1-29
实施时间: 2015-2-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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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各国铁控股合资铁路公司:
  为适应运输市场发展,进一步推动铁路货运价格市场化,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加快推进铁路建设,决定适当调整铁路货运价格,并建立上下浮动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铁路货物统一运价率平均每吨公里提高1分钱,即由现行14.51分钱提高到15.51分钱,并作为基准价,允许上浮不超过10%,下浮仍不限。在上述浮动范围内,铁路运输企业可以根据市场供求状况自主确定具体运价水平。调整后的各类货物铁路运输基准运价率见附件1。
  二、磷矿石整车运输调整为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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