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律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会[2014]36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4-12-30
实施时间: 2015-1-1
法规类型: 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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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
  现将《黑龙江省律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办法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14年12月30日
  附件:《黑龙江省律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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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律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