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行[2015]1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5-1-13
实施时间: 2015-1-13
法规类型: 差旅费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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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各部门:
  《河北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冀财行〔2014〕42号)印发后,我们陆续接到有关部门和人员电话咨询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中的一些具体问题。为方便省直各部门更好地贯彻执行冀财行〔2014〕42号文件,我们研究制定了《河北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现予印发,请在工作中遵循。
  河北省财政厅
  2015年1月13日
  河北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
  1.《办法》第三条中的常驻地如何理解?
  省级机关常驻地是指出差人员单位所在的市区(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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