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政办发[2006]85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6-10-10
实施时间: 2006-10-1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254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促进全市投资持续稳定健康增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4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6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严格项目审核,把好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关
  (一)严把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关。对各类拟建项目,各级发改部门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和市场准入标......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