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主城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政发[2014]34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4-12-17
实施时间: 2014-12-17
法规类型: 国土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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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青岛市主城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7日
  青岛市主城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我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市南区、市北区和李沧区等主城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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