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公告
发文文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1-31
实施时间: 2015-3-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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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区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下同)的最高开票限额。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将我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统一调整设定为百万元。
  二、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当按《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要求提交《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或《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和税务登记证件。
  各办税服务厅在受理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时,应当严格按《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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