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4年度区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教[2015]4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5-1-28
实施时间: 2015-1-28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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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统计基础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编报2014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通知》(财资[2014]80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14年度区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统计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和时间
  (一)报送内容。资产报表统计基准日为2014年12月31日,资产报表内容按照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报表格式进行编制。
  (二)报送时间。各区县财政局应于2015年4月30日前将本区县汇总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报说明,连同电子介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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