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税收服务措施逐步复制推广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税总函[2014]54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4-11-17
实施时间: 2014-11-17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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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建立一年来,在税务总局指导下,上海自贸区国家(地方)税务局试行“办税一网通”十项创新服务措施,受到纳税人和社会各方面的肯定和支持。经过审慎评估,十项措施均已纳入《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其中二项已在全国复制推广,五项已具备在全国复制推广的条件,另外三项也可在一定范围内试行复制推广。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创新服务管理模式,全面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税务总局研究决定,将上海自贸区创新税收服务措施逐步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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