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赠送保险有关行为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发[2015]12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5-1-23
实施时间: 2015-4-1
法规类型: 寿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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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人身保险公司:
  为规范人身保险公司赠送保险的行为,维护人身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就人身保险公司赠送保险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赠送保险是指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免除投保人支付保险费的义务,或者代替投保人履行支付保险费的义务。人身保险公司可以以促销或者公益事业为目的赠送人身保险,但不得赠送财产保险。
  二、人身保险公司赠送的人身保险产品仅限于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且保险期间不能超过1年。对每人每次赠送保险的纯风险保费不能超过100元,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赠送保险不受此金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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