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建金[2015]1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时间: 2015-1-20
实施时间: 2015-1-20
法规类型: 住房公积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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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财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租房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规范租房提取额度。职工租住公共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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