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14年森林消防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14]11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4-12-29
实施时间: 2014-12-29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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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山西、内蒙古、吉林、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新疆、陕西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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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4年森林消防指挥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指标分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