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编报本市2014年固定资产投资报表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建[2015]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5-1-19
实施时间: 2015-1-19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上海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228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固定资产投资报表编报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5]2号)的规定,现将本市各有关单位编报201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报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表编报对象及范围
  本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含比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非国有单位,均应编报本报表。具体固定资产投资编报范围包括:
  (一)在建项目(包括已安排投资的未开工或未购置项目);
  (二)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
  (三)2......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201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报表;.xls    
2.报表主要指标解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