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14年“母亲健康快车”项目流动医疗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14]11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4-12-29
实施时间: 2014-12-29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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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宁夏、新疆、陕西省(自治区)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亲健康快车”项目专用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6]176号)的规定,对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2014年申请的325辆用于“母亲健康快车”项目的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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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母亲健康快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指标分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