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典当、拍卖、融资租赁等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商办流通函[2015]21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5-1-13
实施时间: 2015-1-13
法规类型: 典当 金融综合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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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典当、拍卖、融资租赁等行业的监督管理,切实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我部决定开展典当、拍卖、融资租赁等行业风险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内容。
  一是重点排查典当、拍卖、融资租赁企业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重点排查典当、拍卖、融资租赁企业可能发生非法集资的风险点,包括企业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假借企业名义或由企业提供担保,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对发现有违法违规记录、资金周转紧张、经营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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