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环资[2014]298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 国家统计局 环境保护部
发文时间: 2014-12-29
实施时间: 2014-12-29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03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