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科学技术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时间: 2014-12-22
实施时间: 2015-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34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引导和规范煤矸石综合利用行为,减少其对土地资源占用和环境影响,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们对《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1998年原国家经贸委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国经贸资[1998]80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
  科技部部长:万 钢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 圩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
  住房城乡建......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