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建[2014]83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4-12-26
实施时间: 2014-12-26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09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地下管线建设”的讲话精神和近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要求,经研究,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央财政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一定三年,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5亿元,省会城市每年4亿元,其他城市每年3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
  二、试点城市由省级财政、......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