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交纳2014年会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5-1-6
实施时间: 2015-1-6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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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税务师事务所:
  2014年度会费收缴工作即将开始。执业个人会员每年交纳会费800元;非执业个人会员每年交纳会费50元;团体会费仍依据当年经营业务收入总额的1%交纳,3000万元以上实行比例超额递减的交纳办法。(详情请见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交纳使用管理办法【2012】19号)。
  缴纳执业会员人数、团体会费的收入总额必须与报送管理中心的基本情况统计表(表1)的执业会员人数、团体会费的收入总额相同。
  各税务师事务所在交纳会费时,必须携带:
  1.单位支票(团体会费元以下四舍五入)凡支票带有密码的请将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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