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我省趸售关口2014年电价清算的函
发文文号: 皖价商函[2015]5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5-1-6
实施时间: 2015-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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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电力公司:
  你单位《关于我省趸售关口电价清算有关情况的请示》(皖电财〔2014〕366号)收悉,考虑到国家2014年9月1日调整我省上网电价和县级供电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对我省趸售关口电价清算意见。具体函复如下:
  一、适当降低我省趸售关口其它用电类别综合结算电价水平,降价后各趸售关口其它用电类别综合结算电价见附件。中小化肥用电清算价格统一为每千瓦时0.3954元,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清算价格统一为每千瓦时0.3001元。趸售关口分时电费溢亏兑现、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标准继续按照我局《关于调整我省趸售电价及价区的函》(皖价商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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