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汇发[2014]53号
发文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4-12-25
实施时间: 2015-1-1
法规类型: 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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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便利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根据《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见附件1)。本细则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附件2所列文件和条款同时废止。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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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doc    
2.废止外汇管理法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