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加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风险防控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发[2015]2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5-1-7
实施时间: 2015-1-8
法规类型: 证券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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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维护债券市场稳定,加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风险防控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现就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下简称“私募债券”)发行人,应设立独立于发行人其他账户的私募债券资金专户(可以与偿债保障金专户为同一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及本、息偿付。私募债券受托管理人应通过协议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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