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深圳市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进项税额单独核算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0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7-30
实施时间: 2014-9-1
失效时间: 2015-1-31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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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将《深圳市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进项税额单独核算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进项税额单独核算项目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7月30日
  附件: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进项税额单独核算项目
  附件:深圳市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进项税额单独核算管理办法
  深圳市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进项税额单独核算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型出口企业(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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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深圳市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进项税额单独核算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7号
发文部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4-12-25
实施时间:2015-2-1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
发文部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9-9
实施时间:201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