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物价管理暂行条例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
发文时间: 1982-8-6
实施时间: 1982-8-6
失效时间: 1987-9-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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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市场物价基本稳定的方针,有计划地逐步合理调整价格,加强物价管理,促进生产发展,扩大商品流通,安定人民生活,保证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物价管理,必须在维护国家整体利益的前提下,兼顾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经济利益,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和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等方面的关系?
  第三条 遵循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同时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的原则,按照商品对国计民生影响的大小不同,分别采取国家定价?国家规定范围内的企业定价和集市贸易价?国家定价是主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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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废止1993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发文文号:国务院令第154号
发文部门:国务院
发文时间:1994-5-16
实施时间:1994-5-16
 

废止原因:被1987年9月11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明令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