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放开民爆器材出厂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14]2936号
发文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4-12-25
实施时间: 2014-12-2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01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公安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部署,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民爆行业发展,决定放开民爆器材出厂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开民爆器材出厂价格
  近年来,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整体运行平稳,具备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改革的条件。经研究,决定放开民爆器材出厂价格,具体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二、取消对民爆器材流通费率管理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