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土地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发改价管[2014]1232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4-12-31
实施时间: 2015-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房地产评估地方规定 土地估价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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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经发局)、物价局,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房地产中介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32号)要求,决定放开土地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开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土地价格评估机构为委托人提供土地价格评估服务收取的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放开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委托人提供房地产价格评估服务收取的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三、土地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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