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绩效评价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建[2013]70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6-14
实施时间: 2013-6-14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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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我省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省服务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强化支出责任,建立全省服务业绩效考核工作长效机制,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绩效管理年”活动的意见》(鲁财办发〔2013〕3号)、《山东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鲁财预〔2011〕67号)、《财政经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鲁财建〔2013〕25号)等要求,我们制定了《山东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绩效评价办法(暂行)》,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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