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全面实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货物分批内销享受优惠税率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96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4-12-31
实施时间: 2015-1-1
法规类型: 税费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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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做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以下统称“区域(场所)”)内销货物分批申请适用协定税率或者特惠税率工作,海关总署决定,在2013年试点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在全国海关深入推进上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扩大至各个直属海关所辖区域(场所)。
  二、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6号的有关规定向区域(场所)所在地海关提出申请办理。
  区域(场所)间结转货物内销申请适用协定税率或者特惠税率事宜由海关总署另行公告后实施。
  三、对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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