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4-12-19
实施时间: 2015-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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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适应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着眼于税制改革的长远规划,满足增值税一体化管理要求,切实减轻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负担,税务总局对现行增值税发票系统进行了整合升级,并在部分地区试运行取得成功。税务总局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推行范围
  2015年1月1日起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和新办的小规模纳税人。
  二、发票使用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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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doc    
附件2: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doc    
修正:

上述法规第四条、附件1、附件2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16-7-20
实施时间:201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