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系统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工商规2014]7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4-12-22
实施时间: 2015-1-1
法规类型: 信息公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58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工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商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福建省工商系统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已经2014年12月1日省工商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加强宣传报道,注意总结经验,健全工作制度。贯彻落实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上报。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12月22日
  福建省工商系统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