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运行[2014]2927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安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交通运输部
发文时间: 2014-12-22
实施时间: 2014-12-22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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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安全监管局:
  2015年春运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初步预计,春运期间不含公共电汽车及出租车的全国旅客发送量将达到28.07亿人次,比2014年增长3.4%(同口径计算),其中道路24.2亿人次,增长2.5%;铁路2.95亿人次,增长10%;水运4430万人次,增长2%;民航4750万人次,增长8%。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力做好2015年春运工作,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保障经济社会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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