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会考[2014]27号
发文部门: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4-12-29
实施时间: 2014-12-29
法规类型: 会计初中级职称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95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15年5月举行。中级资格考试在部分省(区、市)开展无纸化试点;未开展无纸化试点地区的中级资格考试采用纸笔方式。高级资格考试采用纸笔方式。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5年9月举行。现就2015年度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 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