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水利厅关于我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价费[2014]160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12-26
实施时间: 2015-1-1
失效时间: 2018-12-3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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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物价局、财政局、水利局:
  为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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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延续有效到2018-12-31:
发文标题: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水利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17-1-23
实施时间:20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