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会计学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会学[2006]13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6-7-7
实施时间: 2006-7-7
法规类型: 其他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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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山东省会计学会各会员单位:
  《山东省会计学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山东省会计学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七月七日
  山东省会计学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省会计学会(以下简称本会)会员管理,根据《山东省会计学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会会员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三条 凡遵守《山东省会计学会章程》,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成为山东省会计学会单位会员。
  (一)设区市会计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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