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建[2008]9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3-18
实施时间: 2008-3-18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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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环境保护局、建委(建设局)(不含青岛):
  为规范和加强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07〕39号),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映。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山东省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我省生态环境,建立有利于促进污染物减排、改善生态环境的激励约束长效机制,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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