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中央单位财政票据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综函[2008]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8-1-16
实施时间: 2008-1-16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04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加强中央单位财政票据管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征收行为,切实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的通知》(财综字[1998]104号)规定,决定对中央单位2006-2007年使用财政票据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中央单位财政票据检查登记表.doc    
2.2006-2007年中央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票据、罚没票据检查表.doc    
3.2006-2007年中央单位其他财政票据检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