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出租国有资产使用财政票据相关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财办综[2007]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7-2-1
实施时间: 2007-2-1
失效时间: 2016-8-18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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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行政财务部:
  你办《关于出租国有固定资产使用票据政策问题的函》(行财发[2007]7号)收悉。经研究,现就出租房屋收入使用财政票据的问题函复如下:
  一、你办出租国有固定资产所取得的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中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因此,同意你办在出租国有资产取得租赁收入时,使用由我部统一印制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专用票据》。
  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专用票据》适用于全额纳入预算管理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三、有关《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专用票据》领购手续,请你办到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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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8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6-8-18
实施时间:201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