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启用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版医疗收费票据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综[2014]56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2014-1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262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卫生局(卫计委),区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有效防治虚假医疗票据,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73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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