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资[2008]5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8-3-5
实施时间: 2008-3-5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绩效考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392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
  现将新修订的《河北省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四年一月十七日印发的《河北省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即行废止。
  二○○八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企业负责人 经营业绩 考核办法 通知
  发:各设区市政府国资委
  省政府国资委办公室 2008年3月 5日印发
  河北省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