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审批流程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地税函[2013]383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2-2
实施时间: 2013-12-2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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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一分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减少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经研究,决定对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审批流程作以下调整,请遵照执行。
  一、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相关政策规定需要申请减免税的,由省地税局直接交办给各市、县(市)主管地税局办理减免审批,不再上报省地税局审批。
  二、各市、县(市)主管地税局应严格按照税费基金优惠管理办法和相关减免税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审批工作。
  三、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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