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促进创业就业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政办秘[2014]251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12-6
实施时间: 2014-12-6
法规类型: 担保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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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发展的积极作用,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小额担保贷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宽借款人条件的限制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凡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的,经工商登记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个体工商户,均可在创业所在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二)各地不得将户籍性质、家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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