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化肥价格监管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价管字[2008]12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8-1-30
实施时间: 2008-1-3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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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化肥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6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化肥出厂价格、批发价格及零售价格具体管理方式、 品种、价格、差率及管理权限仍按《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06年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调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冀价工字〔2006〕第13号)执行。
  二、设区市、扩权县(市)物价局管理的化肥出厂价格,因成本上升确需调整的,要在严格审核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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